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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BDB09A-0901-2008-00018
主题分类:行政许可事项附 加 码:
发布机构: 南开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发文日期:2008-06-25
名    称:天津市南开区粮食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登记表
文    号: 主 题 词:

 

内 容 概 述

天津市南开区粮食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登记表

内 容 全 文

     

南开区行政审批主体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登记表
填报单位:南开区粮食管理办公室
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性质 数量限制 承诺办结时限 勘查、审图天数 审图天数 有无收费 法律法规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条目) 申请条件 所需材料目录 审批程序 是否审批上报 是否进入中心办理
1 粮食收购许可证 许可 7个工作日   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1、经营资金验资报告(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万元)2、具备与收购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、仓库设施符合储粮要求,拥有或者通过租借的仓库面积不低于500平米(包括500平米)3、具备粮食质量检测手段或有委托的法定检验单位;4、具备两名以上(包口两名)熟知粮食保管知识的专业人员。 1、天津市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;2、粮油质量检测手段证明或有委托的法定检验单位协议书;3、营业执照(复印件);4、当年经营资金验资报告;5、经营仓库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;6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。 1、企业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;2、审核上报材料;3、决定是否许可
填表人:王双胤 负责人:杨光辉